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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同行,践行社会责任

时间:2018-06-29 作者:姜慧


2016年3月,我与孙良昌律师接到了历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十个农民工讨薪案件。这十位农民工朋友曾一同务工,因包工头携款潜逃(已刑事立案)导致无法讨回报酬。他们为维权,辗转多处,但均因证据不足导致维权不能。我们接到该案后,发现案件在证据上的确十分薄弱,立案都困难。但考虑到十位农民工朋友挣薪不易,我们决定放手一试。于是,经过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律师共同研讨、出谋划策,最终拟定了诉讼思路。我们按照确定的思路,几次尝试,终于在法院成功立案。没想到,当十份传票送达被告之后,被告迫于压力,立刻想办法找到了包工头,将工资返还给十位农民工朋友。
 
这样的结局对我们来说是意外之喜,我们为十位农民工朋友成功讨薪感到高兴。更重要的是,我在办案过程中感受到京鲁律师“团队办案、集体研究、方案周详、保障有力”工作模式的优势。京鲁提倡精品理念。虽定位高端诉讼,但案件无论大小,只要接下来,京鲁律师会精益求精,集思广益,以“工匠精神”细心打磨钻研。很多当事人在各类纠纷中已经是“山穷水尽疑无路”,在京鲁律师潜心钻研后,往往能“柳暗花明又一村”。这一案例是京鲁独到之处又一例证。
   
京鲁短短几年时间凭借独特的文化理念(不张扬、不计较、不竞争、不保留)快速发展,发展中更不忘回馈社会,身体力行践行社会责任。多年来一直热衷社会公益,积极向社会传递爱心与正能量。我们相信,爱与信任是京鲁给社会最好的礼物。我们更相信,坚持正义与光明,自然是兴旺与发展之路。

 

与法同行,践行社会责任(图1)姜慧律师,由山东省直律所转入京鲁,执业年限5年。执业期间曾担任山东省商业集团、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座合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经办多起大型非诉、诉讼项目,熟悉企业风险管理,曾参编《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释义》一书。 

与法同行,践行社会责任(图2)孙良昌律师,熟悉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保险法、劳动法等重要法律法规,有较为牢固的法律理论知识和严谨的法律逻辑思维;熟悉民商事、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流程;能从诉讼案件中总结经验为当事人提出合理化建议,降低和规避法律风险,并为其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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