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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如何签订合同

时间:2020-03-05 作者:京鲁律师 栗兴民


疫情期间,如何签订合同(图1)

因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全国的生产生活受到很大影响,相关法律活动及秩序也受到波及。随着疫情防控局势的不断好转,各地虽然陆续开始复工复产,但因受疫情防控的影响,各项民商事活动仍然有很大不便,给各民商事主体之间的直接交流、磋商、签约等带来一些困扰,许多企业、个人,还有政府、社会组织面临着无法按计划当面签订合同的问题,对此,我们就当事人之间如何签订合同问题提出一些建议。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疫情防控期间,企业、个人等主体可以按上述法律规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如电子邮件、传真、邮寄、电子签名服务平台等方式。

除了以上简便方式,还可以采取律师见证的方式进行签约。如果对合同签署行为、签订程序的真实性、合法性要求标准较高,且双方不在同一行政区域,可以委托当地律师对合同签订的过程进行见证。律师见证是律师应当事人的委托,根据见证律师本人亲身所见,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依法对具体的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一种活动。接受委托后,律师事务所指派见证律师与当事人的相对方就签订该合同的有关事项进行当面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见证律师对签约相对方及其委托代理人公章、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情况进行核验,对其签字、盖章进行当面见证。特定合同的签订如果需要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见证律师还需要审查其相关决议。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只要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具备《合同法》规定的各类合同要素完备,合同就可以成立。

近期,已经有不少通过网上签署或律师见证方式进行签约的情况。2月27日上午,山东省政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大重大项目推进力度,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中国中信集团举行合作协议在线签署仪式。此次签约采取多方实时在线、远程视频的方式,以实际行动贯彻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

近日,北京某投资公司,因业务需要,与我所对接,通过网络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委托我所对济南三位自然人股东签署股权回购协议的过程进行律师见证,既满足了当事人的特殊要求,推动了企业积极复产复工,又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疫情期间,如何签订合同(图2)
 
京鲁律师事务所  栗兴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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