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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欠款成呆账 京鲁巧讨化纠纷

时间:2018-07-01 作者:京鲁律师

一、基本案情

2002年3月22日,山东建设工程集团第七有限公司与山东新城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工程完工后,双方对工程款的支付及结算产生纠纷。建工集团七公司认为其多付工程126万元给新城公司,并2005年提起仲裁,但因证据不足撤诉。新城公司认为建工集团尚欠工程款300多万元,双方一直协商未果。
 
二、调解结果
   
新城公司将此长达十多年,久拖未决的案件材料带到京鲁调解中心,调解中心指派律师介入后,向当事人分析案件事实、双方责任分担原则,解释类似事件的处理情况,分析法院类似判例,解除当事人心中的疑惑,打消当事人不切实际的过高期望,反复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促成双方和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书。此协议不仅解决了十年呆账、化解了纠纷,更避免了当事人的诉累,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调解员:郝纪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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