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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难解纠纷 调解终促和谐

时间:2019-06-03 作者:京鲁律师

 
2014年9月,威海某公司财务人员刘某,听信某银行工作人员李某(实际借款人)的帮忙要求,偷拿公司公章,在借款协议上加盖公章并签名。李某因痴迷购买网络彩票欠下巨额债务,受害者众多涉案数额巨大,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无力偿还该债务。

出借人起诉威海某公司和会计人员要求偿还该借款,威海某公司一审、二审均败诉,再审期间找到京鲁调解中心,京鲁律师全面综合分析,认为调解是对该公司最好的结案方式,并努力说服各方受害当事人接受调解。经过京鲁律师与各方受害当事人长达二十几次的沟通,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结束了长达5年之久的诉讼纷争,为社会和谐稳定尽了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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