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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鲁律师应邀到山大附中就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律规制进行培训讲座和交流

时间:2018-06-25 作者:京鲁律师

京鲁律师应邀到山大附中就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律规制进行培训讲座和交流

京鲁律师应邀到山大附中就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律规制进行培训讲座和交流(图1)

        201729,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应山东大学附属中学之邀请组成了由唐诗静、王义松、潘志玉三位专家型律师组成的宣讲团为该校中层以上领导就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律规制问题进行业务培训和交流。

京鲁律师应邀到山大附中就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律规制进行培训讲座和交流(图2)

(潘志玉律师授课) 

        潘志玉律师分别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为依据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历程、立法背景和现状、设立与登记、组织结构、活动准则、财务管理、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讲解。

京鲁律师应邀到山大附中就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律规制进行培训讲座和交流(图3)

(王义松律师授课) 

        王义松律师结合司法实务分别围绕公章管理、教育管理、财务、税务、廉洁、知识产权、劳动及外联等民办非企业单位可能存在的八个方面的常规问题进行讲解,内容深入浅出,生动务实。

山东山大基础教育集团是由山东大学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其是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从事非营利性教育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必将为推动我省教育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京鲁律师应邀到山大附中就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律规制进行培训讲座和交流(图4)

(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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