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6日,我所与山东能源临矿集团签订企业并购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该项目由郝纪勇主任、王义松副主任、陈秀伟律师组成的律师团队,为其 提供全程、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此次企业并购采取吸收合并,再由吸收方成 立分公司的并购模式,不仅能够有效化解企业面临的不利法律风险,且对当 地经济发展和税收起到良好作用。我所为国有企业并购、改制、重组提供的 法律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已然形成京鲁一大亮点和特色。 </f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