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所成功辩护一起敲诈勒索案。被告人因涉嫌敲诈勒索75万元(未遂),在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当事人亲属委托我所律师代为上诉、辩护,我所指派高希臣律师担任辩护人。经多次会见当事人,并依法查阅案卷材料,查明被告人赵某与刘某曾是恋爱关系,刘某婚后继续与赵某保持男女关系,致使赵某多次流产,后赵某向刘某岳父索要75万元的事实,辩护人结合案件事实与当事人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向二审法院提出了合理的辩护意见并被采纳,二审依法改判有期徒刑一年,有效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辩护人的使命和个案的公平正义。